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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3-11-07 点击数:

各培养单位:

为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〔2022〕5号)要求,切实做好我校2023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发布时间

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,教育部直属高校须在每年12月31日前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,并将报告电子版和网址链接报教育部备案。教育部将对各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情况进行检查。

二、编制说明

1.报告的主体内容应充分、客观地反映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情况、相关分析、主要特点、发展趋势对教育教学的反馈等方面情况。其中,应包含分培养单位、分专业的-毕业去向落实状况,落实率和分专业落实率统计数据要注明时间节点,要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地域、行业分布等进行多维度分析。要结合实际,突出本校在鼓励毕业生充分就业、自主创业、加强就业指导服务、就业反馈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特色和经验做法。建立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,努力把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做成学校的特色品牌。

2.结合教育部要求、校领导指示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,我校2023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包括学校主报告和各培养单位分报告,采用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我校2023届毕业生的一次性就业数据。其中,学校主报告按要求以一定方式面向校内外发布;培养单位分报告4500-5500字(不含图表),在学校一定范围内公布。报告的撰写要图文并茂,语言简洁,对数据的分析以图表描述为主,文字为辅。

3.为顺利完成编制发布任务,促进各培养单位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毕业生就业质量情况,加大就业质量信息向人才培养反馈的力度,学校主报告由学校就业处负责编制,各培养单位分报告由各培养单位根据我处提供的报告提纲、就业数据、数据统计方式和其它参阅资料自行编制。各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在现有指标基础上适当增加指标和内容,对本单位毕业生就业的特点进行全面、深入的分析研究,以彰显本单位、本学科、本专业的特色和亮点,尤其要重视本学科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对招生培养、教育教学的反馈分析,建立健全招生、培养与就业联动的长效机制。

三、进度安排

1.11月10日,就业处向各培养单位发布《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》,各培养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及就业处提供的就业数据、数据统计方式和其它参阅资料编制本单位2023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。

2.11月30日前,各单位完成本单位分报告初稿的撰写、修改并提交就业处初审。

3.12月5日前,就业处组织校内外评审专家对各单位分报告进行评审,并以一定方式反馈评审意见,同时,评审结果应用于各单位年终就业工作考核。

4.12月15日前,就业处完成主报告初稿撰写并报主管校领导审阅。

5.12月30日前,按照教育部要求以一定方式发布主报告并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毕业生就业质量是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反映,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的编制发布是年度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。各单位应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,安排有毕业年级工作经历、有一定文字写作水平的老师专门负责本单位报告的编制工作,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编制任务,并于11月30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(zhouyimo@mail.ccnu.edu.cn)。

2.为加强交流和合作,方便各单位更好地开展编制工作,请各单位负责老师加入“学生就业质量报告编制”QQ群(群号:497319595)。

联系人:周健(报告撰写、数据、及技术支持)67867779

附件:

1.《XX学院(中心)2023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》提纲

2.就业质量报告统计说明及编制规范


党委学生工作部就业处

2023年11月7日

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

邮编:430079 电话:027-67867106 邮箱:jy67867106@126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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